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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旅游新规则 不走官道将被罚款

增加登山道路图:六条“官道”将正式挂示意牌

由于该《条例(修正本)》第一次提出要规范市民的登山路线及攀折花朵行为,并给出了明确的罚款数额,在一审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就提出:风景区管理机构首先应当标明“合法”的登山路线,要充分发挥其供市民登山休闲健身功能。

因此,二审的《条例(修正本修改稿)》中明确: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规划、设置登山路线,并在登山路口公示登山道示意图,方便登山活动:应当沿途设置线路标志和禁行区域标志,建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废弃物收集设施。该稿还应委员们的要求,将六条正规登山道路图放在了法规最后。

更为人性化的是,原《条例(修正本)》中,对于“未按照登山道示意图标明的线路登山,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讨论,认为罚款数额太高,改为“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处罚金额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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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联动保护夫子庙

昨天,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还对《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的分组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该法规提出市区两级联动保护景区等规定一致表示赞同。

据悉,本次《条例(草案)》最大的两点创新就是:要求市区两级政府建立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的协调机制;并对秦淮灯会、秦淮八绝小吃等列入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明确保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责任,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非遗的普查、抢救、传播、研究、征集、宣传教育等事项。

对该草案,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建议,要明确在环保检查等方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究竟是区环保局、还是市环保局,职责必须明确。

[时间:200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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