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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www.yiqig.cn 一起过)。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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